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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学院2020年MIB学生缴费通知
2020-09-08 14:33     (点击: )

 

2020——2021学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的收取采用网上支付平台缴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法

(一)缴费时间

202099日——2020年9月15

(二)缴费方式

网上支付平台缴费方式

登陆校园网主页(http://www.gdufs.edu.cn/)→用学号和密码登录“数字广外”→点击公共服务中“支付平台”→在“付款列表”选择需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选择中行或其他银行网银→跳转到第三方网银支付完成缴款。网上支付平台接受多家网银,具体以平台为准。如学生自己无网银账号,可通过他人网银账号帮忙缴款

二、缴费项目、金额

(一)学费

MIB硕士:225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南校区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三)各位同学请按照支付平台显示的学费、住宿费缴交。

三、注意事项

(一)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同学,请自行准备好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申请成功后由学校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家长承诺书一份、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户口本家长页复印件各一份。留意辅导员通知,已在“数字广外”上预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到数字广外查询预申请是否成功;未预申请或预申请失败的同学请先在“数字广外”上点击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成功后再上交材料给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通过,由中心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只限于学费,最高贷款限额12000元,住宿费不在助学贷款申请之列,须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期内缴清

2、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开学报到后两天内把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交MIB教育中心,以便中心老师录入回执或接收材料,确认贷款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向中心老师说明。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应主动申请助学贷款,不宜办理缓缴学费。

(二)收费票据

中心将根据同学的学费、住宿费缴费情况统一出具财政票据,发至各位同学们。妥善保管好每一年的缴费凭据,作为缴费备查或退费的依据,遗失不补。

(三)欠费处理

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且未及时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将按广外大校[2008]23号文件规定处理。

1、未按学校规定缴清应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时,不予注册;

2、所有欠费的学生,取消各种评优评奖资格;

3、欠费的毕业年级学生,直接影响毕业论文预答辩、送审和答辩等。

(四)温馨提示

同学们在缴费时,如出现实际应缴费金额标准与系统数据不符等异常情况或其他相关问题时,务必与中心联系确定后再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9343283

联系人:柯老师,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院系办公楼303室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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