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校研究生
2.招聘岗位请查看附件2
二、津贴标准
助管津贴由学校专项经费全额支付,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及工作考勤核定其劳酬,将研究生“三助”岗位补贴在下一个月通过学生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给学生。
研究生助管津贴包含两部分:基本津贴+绩效津贴。
(一) 基本津贴:研究生“助管”岗位原则上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津贴600元,需至少完成30小时工作量。
(二) 绩效津贴:聘期结束后,聘用单位(个人)对受聘研究生进行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期末鉴定考核。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受聘研究生,将会得到绩效津贴(一个月助管基本津贴)。另外,对学期内担任助管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学校将发放一月助管基本津贴和荣誉证书。绩效津贴和证书将在下一个学期进行发放。
结合我校当前“三助一辅”管理工作现状,我校设置受聘研究生助管鉴定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学期内助管总人数的20%。聘用单位(个人)对受聘研究生进行鉴定考核结果为“优秀”,受聘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能正确理解助管工作意义,具备端正的助管工作态度;
(2)每月参与助管工作的时间不低于40小时;
(3)工作积极主动,体现出良好的领导力、沟通力、执行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力;
(4)能够独立承担并良好规划、协调工作任务;
(5)需提供优秀助管自我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助管工作内容与业绩,要求能够充分体现个人较高的领导力、沟通力、执行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力)。
当各用人单位提交的优秀受聘研究生人数大于学期内助管总人数的20%时,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将基于各用人单位反馈的助管岗位工作内容复杂程度、受聘研究生的优秀助管自我陈述和综合表现确定名单。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责任强;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研究生助管岗位:
(一)受过各级、各类处分;
(二)有一门课程考核不合格;
(三)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
(四)一学期无故缺课10学时以上;
(五)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六)在申报材料中有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的;
(七)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流程
(一)9月19日(星期六)下午5:00前,有意向申请岗位的研究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邮箱(285715153@qq.com),学院会对提交申请的研究生独立组织面试。
五、考核
(一)每月考核
各用人单位应对助管研究生进行管理与考核,并于每月20日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附件5)报送北校区研究生院(部)101室。逾期将不能准时发放当月助管津贴。
(二)期末鉴定
聘期结束后,受聘研究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鉴定表》(附件6),送交聘用单位(个人)。聘用单位(个人)对受聘研究生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六、岗位管理
学校将通过不定期的组织应聘研究生面谈或者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各用人单位对助管岗位的管理(包括对助管的培训、日常指导、考核等)情况。对不能充分贯彻执行我校设立研究生助管岗位目的与意义的用人单位,学校将取消其下学期设岗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在同一学期,每人只能兼任一个助管岗位。
(二)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助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
(四)用人单位对受聘研究生提出续聘的,该研究生原则上不可以再对其他助管岗位提出申请。
(五)请各用人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申报工作,逾期没有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
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鉴定表》
经济贸易学院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