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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硕士教育中心关于学生参与校内外国际商务专业相关比赛获奖奖励办法
2021-10-11 15:41     (点击: )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人才培养力度,丰富和拓展创新创业人才的教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锻炼自我、展示自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范围

第一条 学院根据学生本人申报的、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下列成果予以奖励:

(一) 国家级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精英挑战赛

(二) 校级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精英挑战赛

二、奖励对象

第一条 奖励对象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奖程序

第一条 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报,申报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获奖作品、参赛报名表。团体获奖申报仅可以负责人名义申报,若经发现重复申报,取消团队人员申请资格。年度申报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各类获奖证书当年度参评有效,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第二条 评审: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本细则,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第三条 奖励:经过学院国际商务硕士教育中心审核公告后,由学院统一拨划奖金,学院公示表彰。

四、奖励标准

第一条 竞赛奖励标准

(一)学生奖励标准

奖项级别

集体奖奖励金额(元/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10000

8000

5000

2000

校级

3000

2000

1000

500

(二)指导老师奖励标准参照经济贸易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

第二条 学院对单项成果在不同级别分别获奖的,不累计不重复奖励,只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奖励。

第三条 学院对以上获奖授予学生“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创新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指导老师“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优秀创新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国际商务硕士教育中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国际商务硕士教育中心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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