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人才培养力度,丰富和拓展创新创业人才的教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锻炼自我、展示自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范围
第一条 学院根据学生本人申报的、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下列成果予以奖励:
(一) 国家级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精英挑战赛
(二) 校级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精英挑战赛
二、奖励对象
第一条 奖励对象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评奖程序
第一条 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报,申报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获奖作品、参赛报名表。团体获奖申报仅可以负责人名义申报,若经发现重复申报,取消团队人员申请资格。年度申报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各类获奖证书当年度参评有效,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第二条 评审: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本细则,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第三条 奖励:经过学院国际商务硕士教育中心审核公告后,由学院统一拨划奖金,学院公示表彰。
四、奖励标准
第一条 竞赛奖励标准
(一)学生奖励标准
奖项级别 |
集体奖奖励金额(元/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10000 |
8000 |
5000 |
2000 |
校级 |
3000 |
2000 |
1000 |
500 |
(二)指导老师奖励标准参照经济贸易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
第二条 学院对单项成果在不同级别分别获奖的,不累计不重复奖励,只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奖励。
第三条 学院对以上获奖授予学生“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创新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指导老师“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优秀创新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国际商务硕士教育中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国际商务硕士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