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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生相关事项通知
2019-09-05 08:52     (点击: )

一、学院简介

经济贸易学院的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广东省对外贸易学校经济系。1980年,广州对外贸易学院成立,隶属于原国家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直属本科院校,是全国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的创始单位之一,下设对外贸易经济系等。1995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两校合并组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997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成立。经过学科调整,于2014年更名为经济贸易学院。

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质量经济贸易人才,以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人才培养为建设发展目标。现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三个学科方向;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经济史、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九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1个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点(MIB)。学院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四个本科专业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创新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国雷恩本硕连读创新班)。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0人,其中云山学者15人,教授36人、副教授26人、讲师31人,具有博士学位比例达到70%以上。学院现设有多个校级基地与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有多个研究中心作为科研依托。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6项,国家科学基金项目40余项,省部级一般项目50余项;在《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管理世界》等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40余篇;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4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和教学成果奖40余项。

学院注重科研平台培育和建设,拥有国际治理创新研究院、中国计量经济史研究中心、非公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校级研究机构。同时,广东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粤商研究中心、广州国际商贸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服务外包研究院等省级研究基地与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学院与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加拿大等13个国家和地区知名院校在教师互访、学生交流、科研合作等方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目前,学院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等合作举办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法国克莱蒙商学院和法国雷恩高等商学院等合作举办双硕士项目。此外,我院还先后设立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国雷恩本硕连读创新班)和国际治理创新研究生班。学院每年约60名学生参加交换项目,在校留学生20余人。

学院以高质量人才培养为核心,着力构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平台,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目前,学院拥有一个省级学生精品活动、校园十大文化活动品牌---“经世者”专业技能挑战赛,每年定期开展英语技能大赛、创业技能大赛、职业规划大赛、英文戏剧大赛、校园歌手大赛、运动会、“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具有经贸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

二、接收推免专业介绍

1.国际贸易学是我校的传统学科,办学历史悠久,学术团队有良好分工协作的传统。目前致力于国际贸易理论创新和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研究,积极探讨粤-港-澳经贸关系、广东与东盟经贸合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等问题,并积极探索开放型经济、对外经贸竞争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和促进经济发展等现实问题,为政府外经贸决策、企业贸易实务和“走出去”提供咨询。

2.产业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业发展态势与产业结构升级;顺应服务业跨国转移趋势,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缔造,注重现代服务业理论研究;研究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的企业战略变革。

3.区域经济学硕士学位点师资力量雄厚、历史悠长、研究特色鲜明。已经在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发展、跨国公司战略、区域经济一体化、城市发展以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等学术领域形成了研究特色并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

4.经济史将计量经济史研究与经济理论前沿相结合,立足解决现实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利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对已有文献中缺失的关键数据进行测算,并对经济学说的逻辑结构重新检验,澄清或修正某些经济理论的前提假设和结论,为我国制定贸易政策、货币政策与建设中国市场经济理论提供历史经验与理论基础。

5.世界经济将世界经济研究、西方经济学研究同中国经济现实相结合,立足解决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主要研究欧洲一体化进程、美国与加拿大等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东盟及亚洲主要国家的经济合作机制、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同时借鉴西方经济学对制度变迁、经济转型中的政府定位、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方法,结合拓展传统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为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国际比较与理论支撑。

6.财政学专业学科建设历史悠久。主要特色和方向:一是紧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和吸收国外的理论成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二是围绕财政经济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创新的意识,扎扎实实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活动,进行政策研究,积极探索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三是着重对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如预算制度改革、农村税费改革、自贸区税收制度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7.劳动经济学设置三个研究方向:一是就业促进理论与政策研究。二是人力资本理论研究。通过结合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等学科,在相关问题上开展交叉研究,形成人力资本与贸易增长研究、人力资本与区域经济增长研究、人力资本与产业转型研究等优势特色研究方向和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研究国际贸易、FDI以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中国劳动者工资和收入分配的变化规律与特点。

8.国民经济学设置有三个研究方向: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与国民经济增长,致力于研究开放型经济建设背景下,中国与周边区域国家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等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及其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二是全球经济治理与国际规则,致力于研究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背景下,中国如何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与国际规则制定的相关问题:三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致力于在气候变暖等环境议题日益受到全球关注的背景下,研究绿色GDP的核算,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9.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设置三个研究方向:一是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及规划;二是资源与环境经济数量研究;三是低碳经济研究。本领域培养的研究生面向政府宏观管理部门、环保与资源管理部门、统计机构、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评估咨询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

10.国际商务硕士(MIB)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广外是国际商务硕士(以下简称MIB)发起单位之一,于2010年获得MIB首批学位授权点,在办学上始终遵循《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等文件精神,并坚持契合国家、广东和行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有机整合广外国际经贸和多语言学科优势及特色,以华南地区高级国际商务人才培养为根本使命,招生规模稳步扩大,留学生人数逐年增长,已经形成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办学体系,为社会输送了一批高素质国际商务人才,人才培养得到社会各方的高度评价。MIB以“国际化培养 精英型教育”为办学理念,以培养“领航华南、商通全球”的国际商务领军人才为目标。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生申请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2.思想政治素质高,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

3.综合素质强,身心健康;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通过CET四级或以上考试(非外语类专业)。

四、推免生填报志愿方法:

推免生8月26日-9月21日登陆我校研招系统(http://stu.gdufs.yanzhao.edu.cn/)预报名,我院会在9月21日前审核回复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间暂定9月22日-9月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最终均须通过教育部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复试、待录取通知等。考生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须及时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专业知识、英语运用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查三大部分。

六、推免生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复试,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体检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复试时将体检表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给我院审核。复试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大一到大三期间)、外语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以供资格审查。

七、拟录取流程

所有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生均须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缴费、录取及信息备案工作(未经我校公示或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的规定时间内报到。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则随时取消录取资格。

八、推免生待遇: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原则上第一学年可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以实际发文为准)和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同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年)。此外,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等的评审。

九、温馨提示:

1.在2019年9月22日前,若尚未知晓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来我院参加复试。

2.若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无效。

3.因教育部2020年相关政策暂未公布,本通知中若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院系办公楼经济贸易学院303室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43282,020-39343283(夏老师,柯老师)

报名邮箱:201810115@oamail.gdufs.edu.cn

广外经贸学院网站:http://jingmao.gdufs.edu.cn/index.htm(通知公告)

广外研究生院网站:http://gwyjs.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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